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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书屋”建设的三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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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要求,新闻出版总署适时推出了“农家书屋”工程,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在我国农村建设20万个有一定规模、有一定影响力的“农家书屋”。每个“农家书屋”至少配备一千册以上的图书、30种报刊及相应的音像制品。“农家书屋”工程对建设农村精神文明,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养,缩小城乡文化差距,维护农民的基本文化权利,推动农村的现代化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是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重要内容,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时期,文化的作用日益突出。

 

目前,“农家书屋”建设还处于一个摸索阶段,北京、甘肃、江苏等起步较早,各地在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面临许多新情况,需要认真关注和研究。我们认为,“农家书屋”建设有三个重点:第一,在规划上要突出特色;第二,在建设上要形成产业链;第三,在管理上要形成长效机制。

 

一、特色是“农家书屋”建设的灵魂

 

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阅读习惯和对出版物的需求也有很大差异。就一省一市而言,各县、乡、村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农家书屋”建设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办出特色。特色是“农家书屋”建设的灵魂,因为只有办出特色,“农家书屋”才能够符合当地的实际,才能对农民有用、对农业生产有用、对农村文化建设有用。

 

比如,北京市新闻出版局针对农民工生活在城市、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从事城市产业等特点,把“农家书屋”(“益民书屋”)开设在了城区的建筑工地,这样既丰富了他们的业余生活,又能使他们通过读书学习提高素质,为北京市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这就很有特色,它符合在大城市建设“农家书屋”的实际,因此受到了广大农民工的欢迎。再比如,河南把“农家书屋”分为经济型(装备图书800种以上,金额不少于2.5万元)、标准型(装备图书1000种以上,金额不少于3.5万元)和示范型(装备图书1500种以上,金额不少于5万元)三种。不同类型的书屋,规划有不同内容的图书,供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设。

 

“农家书屋”与当地农村实际情况和文化需求结合得越好,就越有特色,也越有用。如北京延庆县东桑园村的0101号“益民书屋”结合当地民俗旅游特色,组织了各种文化活动,如“图书带我民俗热”、“包粽子比赛”等,同时配送了与活动紧密相关的图书。因为结合了本村的经济文化特点,所以活动受到了农民的欢迎。

 

二、引导“三农”出版物的出版发行

 

“农家书屋”建设的特色还必须具体落实在对出版物的选择和配送上。为“农家书屋”所配的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等,在内容上应贴近农村社会现实,能够集中反映出农民所需要的科技文化知识,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广大农民所易于理解的有关历史、文化、经济、法律等普及读物。“农家书屋”要办出特色,必须配置有特色的出版物,这对出版发行工作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每一个“农家书屋”所需图书一般在1000种左右,每种图书一般在3册左右,而由于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各个“农家书屋”所需图书也存在很大差异。从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来看,“农家书屋”对图书的需求特点是品种多、数量少。要切实建设好“农家书屋”,就必须进一步研究“三农”出版物的出版发行方向。

 

可见,“农家书屋”建设不仅仅是农村工作,也不仅仅是出版物的发行工作,而且涉及到新闻出版业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出版环节。没有符合农村实际、农民看得懂、看了有用的出版物,整个“农家书屋”建设也就是一句空话。所以,“农家书屋”建设要形成一个有机的产业链条,引导“三农”出版物的出版发行。

 

“三农”出版物的真正完善和优化,需要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做大量的工作并从整体上去引导。在政策及资金上,政府要积极地给予“三农”读物以支持,为其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在沟通出版社与农民的需求方面,建立完善“三农”读物需求信息评价反馈机制,引导出版社优化出版机制,调整部署选题结构,完善发行配送机制等;以政策优惠、书号支持、评比表彰等相关措施,鼓励多出服务“三农”的各类精品读物。例如,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根据“农家书屋”建设的需要,计划出版一批“读书益民”工程品牌系列图书(北京新农村建设丛书),进一步提升“农家书屋”工程用书的服务性、实用性,以“农家书屋”为核心,构建出版产业链。

 

另一方面,出版发行单位必须改变以前对农村出版物市场的态度,重新确立农村出版物的定位,不断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出版发行工作的新要求。针对农村出版物市场的特点,出版社应该调节出版物的结构,增加“三农”出版物比重,拓展农村出版物市场。出版社要从农村社会现实出发,从农民实际情况出发,让文化真正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看得懂、用得上、买得起的各类优秀出版物,着力解决农民看书难,特别是看想看的书难的问题。要以“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服务“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工作平台,拓展农村出版物的发行渠道,加快农村经营性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步伐,培育农村出版物市场,推动我国出版业在新的世纪实现战略转型。

 

三、积极引导,推进“农家书屋”自我发展

 

假如把“农家书屋”比作一棵树,那么,乡镇、行政村以及城市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工地的大力支持就是“农家书屋”之根,各地新闻出版部门的积极参与是“农家书屋”之干,新闻出版发行单位的支持是“农家书屋”之叶,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是“农家书屋”之树赖以生长的土壤,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是“农家书屋”之树的浇灌者。也就是说,“农家书屋”是政府主导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工程,但不仅仅是政府的事,需要行政村、建筑队、城市社区的大力支持,需要新闻出版界的大力支持,需要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农家书屋”在坚持以“政府前期投入启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民自我服务管理,市场运作推动发展”的基本方针的前提下,要逐渐建立起长效机制。“农家书屋”建设最基本的是要考虑建设运行的资金问题,目前的做法主要是,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适当补贴,鼓励社会捐助。这样一种模式,国家投入很大,尽管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但长此以往,也存在一定的难度。要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建立“农家书屋”的自我发展机制。

 

“农家书屋”作为一项公益文化事业,在其建设初期,政府给予一定的投入扶持是必要的,但是要维持其可持续发展,仅靠国家的扶持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解决自我发展的问题。从长远来看,应该确立“农家书屋”的主体地位,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探索出不同的经营方式,多方面筹集资金,从依赖政府型向经济自主型转变。这是“农家书屋”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瓶颈和亟待重视并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确立“农家书屋”的主体地位,实现从依赖政府型向经济自主型的转变不能一刀切,要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不同情况,实施不同的发展模式。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比较高的地区,可以先一步转型;对于一些比较落后的地区可以晚一些转型或者不转型。在推进“农家书屋”自我发展机制形成的过程中,要始终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要坚持“农家书屋”的公益性质。部分发展情况较好的“农家书屋”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转化为经营性的发行企业,但大部分“农家书屋”要保持文化建设的公益性质。

 

就目前而言,确立“农家书屋”的主体地位,在管理上要着重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化建设,形成一套长期有效的管理实施制度,保证“农家书屋”运行的规范化和持续性。另一方面,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因为没有一支懂图书、懂管理的人才队伍,书屋的建设管理也会出问题。要建设一支热心农村文化工作的书屋管理员队伍,加强对他们的关心、培训和管理,使他们成为“农家书屋”工程的骨干力量。

 

(本文作者单位: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

 

* 此文为“农家书屋”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之一。此课题由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与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联合主持,于2006年8月启动。课题组组长梁成林,副组长魏玉山,成员有:刘拥军、王伟、刘兰肖、李文娟、马莹、罗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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