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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市场的诚信病症及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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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大中专教材需求总额90亿元;中小学课本定价总额每年200亿元;中小学教辅用书定价总额每年在600亿元,如果再加上试卷有关费用合计高达1000亿元左右;同时2006年全国图书发行销售额为737.61亿元,较上年平均增长20%左右,呈现历史新高。其中大中专教学用书、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销售占总销售的一半,约320亿元。
按照当前我国教材发行折扣20%~25%、教辅发行折扣30%~50%计算,我国教材实际总销售应在500亿~620亿元左右,远远高出实际销售额(320亿)180亿~300亿元左右。人们在惊诧之余不禁要问:这样一个天文数字的流失究竟意味着什么?背后又说明了什么?形成这种困惑局面的潜在原因是什么?对于消费终端的学生而言,该用的教材定价再高也得买,对于学生家长来说要掏的腰包一分也不可能少,即使说现在农村孩子课本免费,那也是国家出了钱的。然而受世风影响,这个曾为世人敬重的“儒雅”行当,如今却滋生出“时髦”病垢,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因其发案率高、涉案金额高、涉及人员多,而成为检察机关打击的重点领域。教材发行在鼎立我国出版发行业的同时,也被一些诚信失落、荣辱观缺失、见利忘义的人操弄得“事故”频发——
一、教材已经成为出版发行领域里诚信缺失最典型的一环
从2001年至2006年底,教育系统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577件,涉案金额总计7379.5万元,657人涉案,414人受到刑事处理(见2007年7月19日《检察日报》)。世风侵蚀、诚信缺失、自律“免疫”功能下降是引发教材发行困惑的主要原因。现实表现:
一则丢美德,欺诈读者,表现在行业与读者间失诚信。少数出版发行单位只顾眼前利益而忘记了为教育服务,忽视企业长远利益和行业的整体利益,随意定价,随意打折,以高定价蒙骗消费者,以低折扣诱惑和误导消费者,拿行业诚信美德当儿戏,在群众中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损害了行业利益,破坏了行业形象。
二则不道德,欺诈同行,体现在行业发行与经销间失诚信。具体表现为拖欠款现象严重,一些单位自有资金不足,靠长期占用上游资金进行周转,更有一些单位恶意拖欠,无端拒付,有钱不还,使得行业资金周转缓慢,运营效率低下,行业交易成本和风险增加,利益分配混乱,“三角债”常解不开,坑蒙拐骗涉足行业欠款。
三则失公德,欺诈社会,体现在出版发行竞争中失诚信。主要表现是一些人在教辅用书上钻政策空子,动歪脑筋,使得虚假注册、偷税漏税、买卖书号、一号多书、制售盗版、无序竞争等行为屡禁不止,更有甚者,经销人直接购买版本或者盗版,组织印刷,高回扣“自办”发行,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滋生“时髦”病垢,诱发商业贿赂,因发案率高、涉案金额高、涉及人员多,而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
2006年在中央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国家18个部委联合开展对商业贿赂进行专项整治活动,一大批在教材发行中“覆手为云”的“能人”纷纷落马,受到法律的严惩。就其手段分析就是以较小利益作贿赂,谋取较大的不正当利益;就其危害分析就是扰乱教材发行秩序,破坏图书市场诚信体系;就其犯罪形式分析就是暗中收受回扣,引发贪污,属直接故意犯罪,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范畴;就其罪种分析有行贿罪、受贿罪、单位行贿罪、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就司法机构侦查结果分析,出版发行层面被处罚行为人较少,因为这层面主要是单位行贿和对单位行贿,罪罚主要是单位;中间经销商层面、终端教材使用层面被处罚行为人居多,因为行贿罪、受贿罪、介绍贿赂罪,罪罚主要是行为人。
那么,造成教材发行领域诚信缺失的原因是什么呢?
1.出版商急火攻心“发病”:都是订单惹的祸
问题出在出版社发行商对高校教材发行层面。1991年8月,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的暂行规定》后,国内出版社纷纷成立自办发行公司,负责对高校图书和教材发行(对中小学教材只准邮购和零售)。其形式多样,或是社办、或是合伙、或是承包,从业人员复杂,素质参差不齐,为讨好用书单位征订负责人多占“地盘”,先是明馈礼品,再是暗赠礼金,使尽浑身招数,目的多拿订单。“明扣”明修栈道之下,出版发行书商为了多拿订单,或者为保住订单,迫于无奈以“暗扣”形式,将好处费暗渡陈仓,形成商业贿赂犯罪。由于无序竞争,结果养虎为患,使得那些既得利益者常常不按规则行事,弄得出版社不得不忍痛加码确保订单。
一则发生在图书采购过程中,发生在院校教学图书馆对资料图书的采购和对期刊的征订上,或是发生在教材的采购中,总之是发生在出版发行商与高校负责图书资料和教材采购人员之间最常见的隐蔽犯罪行为。犯罪性质多表现为:在图书采购过程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不入账的受贿行为,以及因收受回扣而引发的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为自己获得更多利益或满足下线贪欲,就在书本定价上玩起“花招”,或是稀松版面、或是标高定价、或是出版豪华本,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二则受贿形式多样。出版发行商在发行中给予高校单位的销售折扣,业内人称“明扣”。取得方式为付款时直接扣下和付款后再返还两种,并记入院校大账。给予高校负责图书资料和教材采购人员的“好处费”,业内人称“暗扣”,是出版发行书商根据学校订单大小、业务量大小拿出一部分利润作为回扣,私下给予订购负责人。这些钱或是由出版发行书商直接汇进负责订书者的腰包,或是以报销发票、组织旅游、年终奖励、豪华消费、“顾问费”等方式给予的回扣贿赂。
三则发生在“回扣”的暗流里,由于订单操控人大权在握,胃口越来越大,那种“几千块钱赠个包,几万块钱给块表”,已远不能满足这等人心欲,于是出版发行商不得不在明扣的基础上,再根据购书码洋又“让利”,按照教材回扣的“潜规则”,院校按课本定价的100%卖书给学生,书商按码洋的15%至35%折扣给学校,以6.5%折至7.5%折给订单操控人。此种现象不仅表现在教材征订,还表现在大学图书馆普通图书的征订上,其回扣要高于教材征订。一所大学教材征订每年少则几十万,可见回扣额之可观。
2.经销商推波助澜“发烧”:索上贿下得失两难
问题出在经销商对中小学课本发行层面。根据新闻出版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出版社自办发行图书的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出版社有本版图书的总发行权,由新华书店包销的图书除外”,规定出版社不能对中小学教材进行自办发行,因为中小学教材发行权基本上都在新华书店,再说出版商也不能直接去面对全国成千上万的中小学校。因此,面对中小学教材这块硕大“蛋糕”,出版发行商不得不去“讨好”新华书店。教材订单还好办,主要瞄准新华书店省级发货店或发行所,基本就能搞定一个省或者一个地区。教辅则更难,加上教材同一版本多家出版,为了拿到自家版本的订单,于是公关从一级店、二级店一直搞到直接面对学校的县级新华书店的教材征订人员。采取的商业贿赂手段,多与对付高校的手法相同,不过手段更直接、给钱更直白。
一则积铢累寸。因为新华书店的教材征订和发行的业务人员相对固定,常以资历长、世面广自居,工作上的便利,使这些人同出版发行商打交道多年,深知出版经销商的“软肋”,更知订单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些人在又争又斗之中交往多年,甚至数十年,店社关系多被烙上个人关系烙印,业内“潜规则”和“共同利益”使他们之间“同盟”关系甚为紧密。从查办这类案例来分析,多是由于商业贿赂上的积铢累寸,二者已经不再是简单“利益关系”而是复杂“利害利益”。这些业务人员自恃与非法发行商“同盟”关系紧密,甚至串通一气,肆无忌惮地为个人谋取私利,引发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形成窝案、串案的几率较高。
二则索上贿下。在这个层面上商业贿赂被这些“能人”发挥得淋漓尽致,捞“外快”、得“好处”,高招、损招不断,将发行折扣划一为二,“明扣”留给单位,“暗扣”暗给个人,个人所得一般在1%~7%之间,除获得现金回扣外,还可以从书商组织的免费旅游、各种活动中获得额外的好处。一个新华书店基层县店年销售教材少则几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按平均“暗扣”5%计算,每年就有少则几万元,多则数十万元的黑钱流进个人的腰包,由发行书商在征订当季订单时,结算上季的“暗扣”钱,互讲“诚信”、不拖不欠,或由发行书商逐个上门亲自送到业务人员手上,或是通过银行汇到由业务人员指定的银行卡上,于是变了味的“诚信”成了商业贿赂犯罪“催化剂”。这些人在拿出版社好处的同时,同样面临着如何拿到学校订单的问题,于是照着葫芦画瓢,从出版社给单位的明扣中列支,对下线学校展开公关。于是暗扣肥了自己;明扣给了下线个人;索上祸害出版社书商、贿下祸害教育教学部门,是这个层面商业贿赂犯罪的主要特征。
三则查办不难。通过查办这类案件发现,对回扣的无序管理是直接的致病根源。因为贿金交易多在出版发行商和业务人之间,多为直拿、直送、转卡“两点式”,贪贿者自以为只有“天知道”,没有旁证“拿我奈何”?但大量办案实践证明,只要选准突破口,拿到书商的账目和嫌疑人及近亲用的银行卡号、银行结算单等关键证据一切都能顺利破案。查案中出版发行商一般都能积极配合侦查,这首先得益于他们能申明大义,再就是他们普遍认为:不能你得钱我麻烦。认为“朋友不会出卖我”那只是受贿人的一厢情愿。侦查中发现:他们玩的那些“猫腻”不管时空多长,仍旧一笔笔记录在账,也难怪这些人案发后大骂出版发行商“不够朋友”!
3.行业特权综合症“发作”:买方市场端倪显现
问题出在教材使用终端层面。现在越来越多的高校订购教材的负责人公开向出版社或者经销商提出降价折扣,同时要按图书教材数量开票,按折扣结款,差额部分返还等,否则就不给订单。这种行为典型地展现了订购教材的负责人特权。教材买方市场的形成,使得教材使用终端层面“权威人士”行业优越感大增,“不买你的书,就没你吃的饭”,总以为教材发行是吃教育“蹭饭”。私欲膨胀之下,行业特权综合症“发作”。教材发行使用层面诚信缺失产生以下表现:
一则“洗”钱。按照1987年国家教委的发文规定,高校教材允许有9%~12%的折扣,其中5%要返给学生,其余作为业务费用支出。但实际上大部分学校都没有将折扣返还学生,也没有用于教材发行业务支出,而是先将折扣放进“小金库”,这部分钱除少量用于部门的一些开支外,大多以奖金、福利、津贴、加班费等名义“洗”进个人的口袋。
二则“窝”案。县级新华书店在教材、教辅征订发行上每年都要向县级教育部门返还全年征订额的5%,由于征订额较大,这笔钱数目不菲,实际上这些钱多存于私设的“小金库”,这些钱的违规操作和使用成了诱发教育部门产生腐败的祸源;在这个硕大的“小金库”中,由于大家都“心知肚明”、为了“加强团结”、大家“有福同享”,因而违规发放、私分,形成窝案、串案现象严重。
三则“账”混。新华书店在给足教育行政部门5%额度的集体返还外,还要给予征订的中小学校的负责人经常性的“打点”。虽然5%保证了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号召力,但也有个别“刺头”不愿就范,他们或是减少征订额度、或是分流征订书目、或是不订、或是订了不领,对于新华书店来说,丢了订单就等于丢了收入,迫于无奈,新华书店只得用“暗扣”来安抚。由于这些学校账目管理混乱,多为隐匿收入,另行造册自称有“账”,开支由“权威人士”一人说了算,形成“小金库”。无章开支、无账可言,说不清收入、道不明支出,最后在“一潭糊涂”之下又流入个人的腰间。
四则“序”乱。在利益驱动之下,一些民营书商纷纷插手其中,有的书商最拿手的就是盗版教材、教辅用书,回扣高出新华书店几倍,好处之大令新华书店自叹不如。再者由于新华书店只有发行权没有查处权,只好盲目跟风,无奈只能“你黑我不白”给权威人士加大“上贡”,于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导致行业竞争无序,发行愈加混乱。
以上三个层面的问题共同作用于教材发行的“小形势”,影响着图书发行“大环境”,坑的是国家,害的是学生,毁的是教育,砸的是发行。就我国飞速发展的出版发行业盛况而言,受世风影响,见利忘义的只是个别现象中的个别人的个别行为,但教材发行业诚信缺失所产生的危害,不是仅用经济数字来衡量的,它危害的不仅是图书市场,而是民族文化底蕴、社会意识形态。因此,出版发行业必须尽快走出诚信缺失的困惑——
二、建立诚信体系,确立诚信规范,用诚信构建发行和谐
为了倡导落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全国书刊发行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树立“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文明行风,推动全行业的和谐发展,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重新审议修订了《全国书刊发行业公约》;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等21家出版发行单位和3家行业协会向全行业发出倡议,携手共建出版发行业诚信体系,自觉做到“十个坚持、十个抵制”,共同营造和谐的出版发行环境,构建有序的出版物市场。
倡导全行业要互相督促、真诚合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努力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出版发行经营者和负责任的文化市场建设者,这是一个系统工程:
一则要大力弘扬发行文化建设,提升行业“免疫力”。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要在全行业开展宣传、教育、引导活动,强化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强化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大力弘扬重诺守信的优良文化传统,使讲诚信的观念深入人心,用守信用规范从业人的行为,做到有所为,为之有理;有所取,取之有道,打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风尚,提升信用风险防范。
二则要强化行业规范建设,提升行业“抵抗力”。建立企业(法人)准入、市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杜绝“黑跑合”行为,构建公开、公正、平等的竞争机制。用规范市场纪律来规范市场秩序,用规范从业行为来规范行业管理。要通过行业协会结合行业特征,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评价、发布和失信惩戒机制,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企业、个人的市场诚信情况;建立行业诚信网站,公布“黑名单”,给欠账的“泼皮”、索贿的“无赖”曝光,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行业氛围,让不讲诚信的单位和个人在行业内没有立足之地。
三则要注重行业外部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社会“威慑力”。在做好自身预防的同时,请国家法制机关上门服务,讲案说法,增强预防,通过破案侦查打击、威慑犯罪。借助社会力量加大市场监管,使出版物市场长效监管与社会接轨,形成整体合力,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抓好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本文作者单位:河北省成安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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