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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版业与文化建设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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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简介:李德顺,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人文学院院长、学报主编。1991年他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时提出哲学要面向现实,要主动研究社会文化的观点,主张用哲学的方法整合各学科知识来研究文化,但当时反响不太强。1996年他调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主持该所工作时,组建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适逢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文化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就是为文化体制改革出谋划策。当时他写了一些文章,主要从理论层面研究探讨了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战略、策略等问题。他主张文化研究要面向现实,就要实现两个综合——多学科的横向综合研究,从基础理论到应用对策的纵向综合研究。
编者按 党的十七大报告从四个方面深入阐述了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命题。出版历来都是文化建设的主力军,肩负着传承民族文化,发扬民族文化,推动民族文化发展的历史重任。围绕出版如何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等问题,本刊记者邀请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李德顺畅谈了他的见解。
——李德顺教授访谈
充分认识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整体性
记者:我们倡导文化的多样性,也承认我国现实社会生活中的思想多元化是客观存在,再加上我国多民族文化的异彩纷呈,那么,在这种状况下,我们应怎样理解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呢?
李德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概念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我初步认为,理解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首先就是要确认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共同体,其主体是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可以用8个字来概括:“本生”(即在自己民族的生存发展过程中,土生土长的,自我造就的一种文化体系)、“共建”(即由多民族多阶层的人们共同建设而成)、“共识”(即在发展中形成的大家共同认可的那些东西)和“共享”。中华民族现由56个民族组成,而从历史上看,在民族形成发展的过程中,起初是由许许多多小的民族,经不断的融合逐渐汇聚成了现在的56个民族,尤其是形成了一个规模宏大的汉民族。对这56个民族组成的大的民族共同体一定要明确。这个共同体具有几千年上万年的历史,甚至几十万年的历史,是在历史上生成和积聚起来的。中华民族文化是为大家所共识共建共享共有的文化体系,这个体系不仅仅是指过去,而是指过去形成并流传到现在,并且为全体中华民族所认同的。比如说,我们向全球华人发问卷,那些答案一致的,即共同的答案,就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共有的东西应该是普遍的和内涵简单的,这就是一种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和民族发展的精神和意识。用《易经》里的话概括就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其中,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居主导的还是后一句话: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阴柔文化的特性与海纳百川的文化情怀
记者:中华民族历来就对各种文化兼容并蓄,从文化“基因”的角度看,如何理解当今存在于大众文化之中的文化多样性?
李德顺:“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形成了我们多少年来以阴柔文化为主导的文化类型,这是区别于西方阳刚文化的一个特点。在我们做事中,一般都取阴柔化的方式来处理问题,这是我们的特点,也可以说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因”。这种阴柔气质造就了一种大气象——厚德载物。这就是“不拘一格”、“大象无形”、“海纳百川”,由此形成了我们民族善于学习,善于融合,善于吸收和不怕改变自己以及与时俱进的品格,因此我们的文化可以延续五千年不中断。中华民族精神是历史最悠久、最旺盛、最有包容性,也最不怕改变自己的。比如过去我们保守起来的时候一片凋敝,可是一改革开放就比谁发展得都快。中国民间的风尚比较赶时髦,喜欢学习人家的东西,但最后还是成为自己的,就是消化吸收转化的能力很强,从这点看我们的文化体系非常有生命力。有这种包容性,故能成其大。“广大”就是我们的一个特点,有一句话说:“汪汪如东海之波,澄之不清扰之不浊”。这就是多样化的和谐与统一所造成的大气象。其中虽然也常有矛盾冲突,但不单一、不僵化、不简单化,这是我们文化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其生命力的一种表现。这是我们民族文化的一个一级特征,下面还有哪些更细的特征,有待于今后再研究。也有不少人概括了不少特征,但一半是描述一半是希望。我不主张把民族文化描绘得过于简单或者太没有个性。
在这样一个具有包容性的文化氛围中,在当今大众对文化的多样化需求状况下,我认为要正确理解和谐文化的统一构建是很重要的。我曾在发表于《前线》杂志的《论和谐社会的文化建构》一文中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建设面临着许多复杂的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加以解决。例如思想内容与价值取向的“一元与多元”问题:从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中华民族整体的根本利益上看,我们的文化必须是、也只能是一元的,不能是多元的;但从国内和国际的现实看,由于有多元的经济和政治主体(种族、民族、阶级、阶层、宗教、不同层次的利益群体和个体等)存在,社会文化实际上是多元的,并不是一元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实事求是地构建和谐文化的积极态度,就是要更好地建设自己的先进文化,并用它去面对多元文化,以求更有力地影响和引导多元文化,在国内实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主导下的社会文化和谐,在国际上不断增强和扩大中华文化的竞争力、影响力。
文化发展需要“文化自觉”
记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需要用“主旋律”这个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主导,从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的角度看,应怎样充分认识主旋律的作用和意义呢?
李德顺:对主旋律应该怎么理解呢?应该是中国社会、国家人民的主旋律,立足点应该放在人民大众这一边,以人民大众为主,这个主旋律才能比较开阔,比较有朝气,而且能够保持文化的持续稳定。文化最终和最高的原则是落实人民群众的各项文化权益,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文化的主人,成为发展先进文化的主体。这应该成为我们发展文化的主旋律。同时我们在建设文化的过程中,还应提倡如费孝通先生所讲的“文化自觉”精神,这种精神是推动文化原创的基础。所以不能把主旋律理解得那么窄,我们提倡的主旋律一定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先进文化。具体说来,我们判断一种文化是先进或落后的标准,应主要看它是否能够反映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能为社会进步、为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最大的资源,包括精神资源(含道义资源、智力资源等)和制度资源(含体制空间、机制活力等)等。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能够反映它的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并能够为这个国家民族发展提供最大资源的文化,就是他们的先进文化。站在这个高度上来看我们的出版评奖,虽然不乏好书,但还有不能充分反映人民群众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和文化创造的问题,有不少虽然形式上很精致,但思想内容仍然显得贫乏。
文化的原创性和成果的转化
记者:出版对传承我们的社会文化起了很大的作用,就当前来看,您认为出版的着力点应该在哪里?
李德顺:我把文化区分为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文化生产在严格意义上讲就是原创性的生产,它的每一个成果只能是一个,不能重复,对此有的称之为精英文化或叫高雅文化,我把它们叫做生产型文化,就是探索、开拓、原创、提高的文化;另外一种就是面向大众而转化的,属于消费环节。我认为,出版也可以分两个层面,一个是作为原创性的生产,如很多的文学艺术、科研成果的创造就属于原创;另一种是教育和传播型的,即面向大众的,属于文化消费。
有些成果就是很专的,面很窄,作者和读者数量差不多一样多,但说不定哪天它就又有用,比如一位研究蚂蚁多年的学者好不容易出了一本书,但除了圈内的少数研究昆虫的人之外,其他人不看的。像这种就应当归为公益性文化事业,要保护,由国家和社会保证专家研究成果能够出版,至少是让它保存下来。因为一是要经过历史检验这个成果有否价值,二是有些超前的成果的价值可能要几十年几百年后才能显现,但是要保存下来。这种东西就不能要求发行量很大和出版节奏很快,不能追求什么时机、什么季节来完成,应该是完成一个出版一个。从出版方面来看,要保护、支持原创性的精神生产。一是对于公益性的成果,要不计成本地给予出版、保存,要有一个可靠的机制,让这些成果能够出版,这个机制很重要;二是通过时间的筛选,然后再集中一下,比如可以把建国以后我们出过的,经过历史检验还能立得住的哲学书,汇集成丛书保存下来。这属于公益性的。
对于能够普及化和大众化的原创性成果,应该注意及时地给予转化,但这项工作很少有人去做,我自己对此就有体会。我的成名作《价值论》出版已20年了,最近又重印,还开了座谈会,在圈子里被认为是学科的代表之作。这本书当年刚出版时也火过一阵,包括小书摊上都在卖,许多人知道这是一本好书,但真正深入研究和应用它的却不多,现在关于价值和价值观的说法那么多,却很少见到对此书的评论或商榷。可见社会上对学界的研究成果基本不大注意、不大理解。有一些真正的好书,出版社出版后也只是忙着去评奖,评完奖后就不管了,读者也没处买、看不到。其实对这样的图书成果要有一个转化过程,鼓励把我们自己的和当代世界的精神生产成果向消费和应用领域转化,要鼓励做这样的研究和开发工作,不要只满足于最低档的需要,有“出国热”就出出国的书,“电脑热”了就出电脑的书。这些完全商业化的行为是书商们的追求,而不应该是政府出版部门的追求。政府出版部门还是要注意社会文化生产、文化转化、文化消费这三个环节,自觉地保护文化生产、组织文化转化、引导群众文化消费。我把文化转化叫做“再生产”,因为这是根据需要对文化生产成果进行的再创造。原封不动、不加转化地把文化原创成果拿向大众消费是不会有什么效果的,比如《价值论》一书在小摊上也卖过那是假象,实际上出了哲学圈子就没有什么人去看了。圈外人要看了有用就需要转化。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似乎没有这个转化环节,也缺乏这个转化再创造的风气。对文化研究成果缺乏转化的原因,主要在于对大众出版物的两个极端态度:一个是单纯的宣传化,即完全当作宣传教育的任务,只按照上头的意图做,上头下来什么就做什么,不是上头下来的就不做,对意识形态过于敏感;另一个就是自由放任,即完全放任市场自己去引导调节,似乎在理论和科学方面没有什么是非优劣,什么红火就出什么,缺乏以科学精神为原则的有力导向,拿不出正面的建设性成果,所以对该管的也管不了。
文化体制改革还要突破观念上的障碍
记者:出版业除了需要完成经济责任目标以外,它又肩负着很多社会责任,所以矛盾比较多,解决这些矛盾除了依靠体制和机制变革外,还需要我们做哪些工作?
李德顺:我知道文化体制改革很难,且难在动力不足。很多人觉得经济体制改革动力足,因为不改革、不发展就会饿死人,而文化不改革却感觉不到什么太大威胁,不会饿死人;而且各种利益关系在里边,就有的人愿意改,有的人不愿意改,结果单纯从部门利益出发,文化体制改革就成了“抢肥肉、甩包袱”。那不是真正的改革。着眼于文化事业,着眼于大众的文化生活,着眼于国家民族的精神生产和精神消费的良性循环来改革,这样才是真改革。真正需要改革的地方有些放不开、不敢放开,我认为是有四大干扰因素在起作用:精英文化情结,意识形态情结,部门利益情结,计划思维情结。由于这些因素导致动力不足,就难以冲破障碍。现在有些推进,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还是有较大局限,就体制、机制和规则(法治)的改革建设而言,文化体制改革的任务显然还很重。
体制和机制的深刻问题联系着观念。观念的问题在于明确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和理念核心。我们已经区分开了公益性和经营性文化的类型,但还没有从利益导向上把它落实为具体的权力和责任安排。现在有些地方和部门,比如有权势的单位和部门,是两头都要占:想挣钱的时候强调文化的经营性,说它是产业;想垄断的时候就强调文化的公益性,说它是意识形态;而下边无权无势的呢,则是两头都不沾。据说下边电影放映队的人曾诉苦说:“税务局来了让我们下蛋,宣传部来了让我们打鸣,我们到底是公鸡还是母鸡?”——如果是公益性的,就不能以盈利为目的,即使有盈利也应该反过来支持公益,不能变成任何人的私人利益或是部门利益;如果是经营型的,就要把一切权利和责任都给他,不能只把责任给他而权利不给他,有些地方就是只放责不放权,只留权不留责。权责分离,自然就发展不起来。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显然就有一个指导思想、指导原则的问题,有些东西是我们没有弄透,自我统一问题没有搞通。当然也有些是大家在实践中已经知道了的,那么关键就是肯不肯下决心去做了。因此说,在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文化的发展问题的时候,我们还要注意在观念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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