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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伊消得人憔悴——由核心期刊现象所引发的伦理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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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核心期刊“成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管理者的利器,大学教授们争取晋升、争夺科研资助和奖励以及高额学术津贴的手段,研究生们能否戴上学位帽的紧箍咒,期刊编辑们更上一层楼的发动机。如果说,高考是中国基础教育的指挥棒,那么,似乎可以说,核心期刊则成为发表学术论文的指南针”。[1]“核心期刊”现象引发了社会上的广泛讨论与思考,笔者着重从伦理道德角度来探讨核心期刊的评价者、核心期刊的出版者和供稿主体,这三个互动的因素之间的内在有机联系,以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核心期刊”现象质问期刊评价的“公正”

 

公正或正义一直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的道德法则,是我们孜孜以求的价值生活目标,也是伦理学思想史一直不断探究的一个核心概念。公、正与私、偏相对。《新书·道术》说:“兼覆无私谓之公,反公为私。”韩愈在《进学解》中也言:“行无患不能成,患有司之不公。”既然核心期刊有那么大的魔力,学术界又把它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那么它就必须具备公正这一起码的要求,但是差不多每次大规模的“核心期刊”遴选都会在学术界、期刊界引起轩然大波。为什么?其实,这就牵涉到“核心期刊”评价是否公正的问题。

 

首先,核心期刊本身是否具有权威性就存在着疑问。在核心期刊的筛选和确定工程中,虽然大都利用了定性的专家评价法,但正如核心期刊的倡导者自己所承认的那样,“问题是参与评价的专家数量较少、专家评价方式单一”。在一个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的时代,似乎可以明确地讲,没有比专家的判断更为有效和直接的确定方法了。其他的筛选方法如引文分析、文摘法实际上仍然是间接地反映着专家的意见。一个基本的常识是,离开了核心作者,就不可能有核心期刊,核心作者是谁,当然是各个领域中最活跃的专家。缺少专家的直接和积极的参与,光凭期刊情报界和社科管理部门的参与,很可能是缘木求鱼,水中捞月,很难建立真正权威和有价值的核心期刊体系。

 

其次,更为严重的问题是科研管理部门对核心期刊的滥用。我国一些科研管理部门在科研评价工作中热衷于量化,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多少作为职称晋升的依据。他们认为这是科研成果鉴定科学化的进步,而忘记了有些科研成果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评价需要去定性。这些管理部门把本来极繁杂、极细致的科研成果的评价工作完全用“核心期刊”这个标准去衡量,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懒惰的表现。这就造成了“核心期刊”评价上的显失公正。“核心期刊的主要功能不是科研论文的评估,而是帮助图书馆在订阅有关杂志时,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如何最经济和有效地为读者服务,以取得最佳的价格/性能比。”[2

 

实际上,评价科研成果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只要组织本学科领域的专家对成果进行鉴定,很容易分出成果的高下。如果不看论文的内容、不对论文本身的专业知识进行评估,只是惟“出身论”,认为只要是发表于核心期刊其学术价值就高,那么我们还要那么多的学科组、专家组、评委会干什么呢?把不具备评价论文质量高低的“核心期刊”作为衡量学术水平的惟一标准,并且盲目地推行,将会给我国的科研评价工作带来诸多的不利影响。衡量学术水平高低的最终标准,应该是社会。人文社会科学和基础研究的成果被转载、被引用、被编入权威教科书或工具书;应用研究造福于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就是对学术成果的最好褒奖,我们都应该按照这一标准进行学术评价、设奖和评奖。

 

二、“核心期刊”现象拷问供稿人的诚信意识

 

诚实守信在中国自古以来即为修身立国之本。作为一种传统美德,它已经深深地镌刻在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上。“人无信不立”、“信乃安身立命之根本”、“言必信,行必果”。近几年学术腐败问题已成为一个困扰学术发展的障碍和笼罩在校园象牙塔的阴影。有关调查显示,80.3%的人认为这与诚信有很大关系,方舟子《象牙塔内的腐败》中揭露出的现象可谓触目惊心,那些令我们尊敬的专家、学者竟然置诚信于不顾,疯狂抄袭论文,他们不是朝着“传道、授业、解惑”的目标努力,而是把“教学是立脚之本,科研才是成名之路”当作信条。为什么这些教授千方百计地为了发表论文,特别是核心论文,甚至不惜失去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呢?除了和他们自身道德水平有关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发表论文,特别是核心论文,有助于他们职称、级别的评定,有利于提高他们切身的经济利益。于是乎,期刊就成了人们谋取职称的一个跳板,核心期刊就更是一条捷径。

 

面对这样的现状,笔者不禁心生疑惑,像这样急功近利而且还有不少是通过“交易”发表出来的所谓“论文”,除了用于“评职称”,还能有多少其他用途?

 

三、“核心期刊”现象拷问期刊出版者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

 

近些年来,有些学术期刊在国家严格刊号管制的条件下通过扩版、增加页码、缩短出版周期、出增刊、出副刊等途径,或以书代刊等来扩大学术市场空间。目前,经常收到一些学术刊物“增刊”征稿的通知,这些通知都明确提出,来稿只要交足版面费,就能在“增刊”上发表。于是乎,不管是谁,只要你还识人间烟火,你就得削尖了脑袋往里面钻。交钱发表论文也好,通过人情关系发表论文也罢,只要能发,就能用来晋升、评职称。于是乎,本来是埋头于书斋的只知道学问的学人、学子,也都鉴于“严酷的现实”或者是“深刻的教训”而转向了人情世故的渐趋“练达”,对“关系学”感起了兴趣,作者期望与核心期刊建立亲密关系,以期换来更多的回报。当然,许多人是迫于无奈,而非自愿。学术产品市场的扩大本来是好事,但市场扩大一旦失去审稿公正性与科学性,一旦失去监督制度,就很容易同学术腐败挂起钩来使事情复杂化,学术期刊的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问题也就出来了。

 

四、公正、诚信——核心期刊现象防治的道德原则

 

对待核心期刊现象我们要从几个方面严格治理。首先,出版核心期刊的单位应该严把质量关,坚持“质量就是生命”,要从严格审稿制度、加强学术界舆论监督、培养高素质编辑队伍等几方面抓好编辑出版单位的自律,用职业自律来约束自己。对论文质量进行评价时,应坚持公正的原则,不能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增刊,发人情稿。同时经常加强出版物全面质量管理主体的建设。建立省级以上的出版物检测机构,开展经常性的出版物质量监测、检查和鉴定,以支持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工作,帮助法人和自然人维护自身的权益。

 

其次,就是对于供稿主体,学术界应该制定学术共同体的内部规范。“所谓学术共同体的内部规范,是指学术研究人员在涉及学术研究和应用时所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3]这种内部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倡导性道德规范。这类规范包括无私利性、公有主义和有条件的怀疑主义等。倡导性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变通性,允许在特殊条件下做出某些变通处理。另一类是禁止性道德规范。这类规范具有普遍的禁止功能,没有权变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作变通处理。对于违反学术共同体内部规范的行为,应该鼓励学术界开展学术批评,并允许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这些行为经过查实后,可以由所在单位或部门给予通报,并载入个人学术诚信记录,在涉及个人职务晋升、课题申报、学术评议、荣誉称号授予和奖项评审时发挥作用。”必须避免学术浮躁,为学术而学术的思想。

 

再次,职称评审部门不应该盲目地圈定核心期刊而忽略论文的质量,不能只问论文的出身而不管论文的专业水准。盲目地利用量化考核指标,那些制造学术泡沫、学术垃圾的人将明显获利,而那些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做学问的人则明显吃亏。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做学问本来就很苦,现在得不到应有的报偿不说,还要眼看制造学术泡沫的人春风得意,在这样的示范作用之下,要不了多久,学风必然迅速败坏。因而必须提高期刊出版者、供稿人以及职称评审部门的公正、诚信、良知意识,从而防治核心期刊现象愈演愈烈。

 

参考文献

1]任东来. 核心期刊功能的误用及其他[EB/OLhttp://jyw.com.cn/Edu/ArticleShow.asp?ArticleID=2297052004-04-08.

2]刘江、曹扬、李松. 高校垃圾论文泛滥 学术成果量化考核弊端丛生[EB/OLhttp://news.xinhuanet.com/focus/2005-12/19/content_3939399_2.htm.

3]谢维营、刘晓雪. 对“学术失范”现象的制度伦理分析[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4,(1.

(本文作者单位:淮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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